服務條款 TERMS OF USE

WHG HOTEL TAVINOS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茲就企業、團體、個人利用者使用本公司管理之網路訂房服務(以下簡稱「本服務」)訂定以下網路訂房服務條款。

第一條 本條款之適用範圍
本條款之適用對象為本公司及第二條規定之服務利用者(以下簡稱「利用者」)。
第二條 本服務
本服務係指透過網路、依本公司指定方法受理本公司提供之住宿設施的預約訂房。
第三條 本服務之利用條件
利用者使用本服務時,應遵守本條款規定事項。
利用者利用本服務訂房時,應註冊姓名、地址、電話號碼以及電子信箱等資料。
本服務可提供之住宿服務內容有其限制,利用者應同意不要求超出限制範圍之服務,亦不要求降價。
第四條 住宿合約之成立
透過本服務訂房,於訂房編號顯示於瀏覽器上時、或發送確認訂房內容之通知電子郵件時即已完成,並於該時間視同住宿設施與利用者間之該住宿合約已經成立。
第五條 解除訂房預約
雖有前條規定,訂房者經本公司認定有違反本條款情形、或經認定有違反第六條禁止事項之行為時,不經事前通知即有解除訂房預約之情形。
第六條 禁止事項

利用本服務時,禁止有下列行為:

  • 訂房時有虛偽、不當預訂之情形。
  • 未經本人同意即代替他人訂房。
  • 不當妨礙本服務之營運,使本公司發生損害、或有該疑慮之行為。
  • 侵害其他利用者或第三人之權利、造成其損失,或有該疑慮之行為。
  • 以轉賣、收費斡旋等營利目的使用本服務之行為。
  • 違反公序良俗以及法令、或有該疑慮之行為。
  • 上述以外、其他本公司判定不恰當之行為。
第七條 取消或變更訂房

取消或變更訂房時,請透過本公司網路訂房系統或電話聯絡相關住宿設施。利用者取消全部或部分訂房時,將須依住宿設施規定之住宿條款支付下列違約金(取消費用);但各住宿方案各有其違約金之設定時,優先適用各住宿方案之違約金規定。

住宿費用之違約金(取消費用)比率
前一天取消 20%
當天取消 80%
未聯絡時 100%

举办活动期间违约金
从60天前到8天前 50%
从7天前到当天 100%
不住宿 100%

第八條 利用者資訊

關於本公司在本服務提供上知悉之利用者個人資訊與利用紀錄,除下列情形者外,絕不揭露予第三人。

  • 受具有正當權限之公家機關要求揭露時。
  • 經本人同意時。
  • 發生須緊急因應、不可避免之情形時。
    本公司為調查本服務利用趨勢,將有利用註冊利用者資訊之情形。利用時,將不會以可辨識企業、團體、個人之方式將利用者個人資訊與利用紀錄揭露予第三人。除上述情形外,關於利用者之個人資訊,本公司將依本公司規定之個人資訊保護方針妥善處理。
個人資訊保護方針
第九條 付款
透過本服務成立之訂房費用,將以本公司寄發之訂房確認通知電子郵件告知訂房者。住宿費用將由利用者入住於住宿設施時依住宿設施指定方法支付;除確認訂房時告知之費用外,如有住宿時附帶產生之其他費用,請於該住宿設施支付。
第十條 本服務之暫停

如有下列情形,本公司將可能不經事前告知即暫時停止提供本服務。

  • 進行伺服器之維護檢查、修理及改良等作業時。
  • 提供本服務上之必要系統及設備故障時。
  • 進行電腦或程式的修改、升級等必須暫時停止系統時。
  • 網路發生故障,無法通訊時。
  • 發生其他不可避免之狀況時。
第十一條 免責事項
利用者因使用本服務而造成他人困擾或損害時,應由當事人共同負責解決,本公司一概不予負責。利用者因第十條之事態或通訊狀態等因素而無法使用本服務,因此造成任何不方便或損害時,本公司亦一概不予負責。
第十二條 條款之變更
如有必要,本公司將有不事前通知利用者即變更本條款之情形。本條款變更後,如利用者使用本服務,本公司將視為利用者已同意變更後之條款。
第十三條 協議
本服務之利用上如因本條款之未盡事宜發生問題,當事人應共同秉持誠意協議,予以解決。
第十四條 合意管轄
本服務之利用上如發生當事人無法共同協議解決之紛爭,應於本公司所在地之管轄法院依日本法律解決之。

2019年01月17日